2026-10-08 06:56:55 来源:enturnitin.com

一篇被拒稿的论文,经一段时间后,竟以另一个人的名字,发表在同一个学校的公众号上。2026年9月11日,西北政法大学认定2024级学生俞某某有学术不端行为,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投稿者袁同学表示认可处理结果,但他的一句话把问题引向了更深层:“我个人觉得拒稿内容应该定期清理,不要流转在编辑手上。”
一、时间线还原:拒稿、答辩、被抄发
袁同学所作的这篇论文研究的是中亚法律框架下中国企业出海时的仲裁保障。该论文在上海市教委获得的优秀奖、第二届法经科学杯全国三等奖等荣誉上都有所体现。
事件的关键节点如下:
1. 2025年4月22日,袁同学向西北政法大学学生期刊《国际法探索》编辑部投稿第二稿,标题为《发展有中国特色的伊斯兰法系商事仲裁合规审查之必要性研究——以一带一路企业中东出海为视角》;
2. 2025年8月6日,该第二稿被《国际法探索》编辑部拒稿;
3. 此后袁同学将这篇论文当作本科学位论文,2026年5月完成本科答辩;
4. 2026年8月11日,袁同学署名文章发布在「西法大中国中亚法律查明研究中心」公众号上;
5. 2026年9月9日,中亚法查中心发布撤稿声明,称经查实该文存在剽窃他人成果,构成学术不端行为,对该文作撤稿处理,原录用声明同时作废;
6. 随后,《国际法探索》编辑部研究决定,免去俞某某副主编职务;
7. 2026年9月11日,西北政法大学通报认定俞某某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网络反映情况属实,给予其留校察看处分,责令深刻检查。
涉事文章标题为《「一带一路」背景下中亚国家商事仲裁的合规风险与应对路径——基于伊斯兰法传统的考察》,署名为俞某某。从被拒稿到被抄发,中间隔了数月时间。
二、拒稿稿件为何成了「素材库」?
袁同学的呼吁不甚考虑。按照正常的审稿流程,拒稿就是说这篇论文和期刊不再有发表关系了,可稿件本身往还是留在编辑部的系统或者编辑个人那里。
俞某某在《国际法探索》担任学生副主编时,有学术不端行为,就是盗用他人学术论文。一个值得探究的细节是:他接触袁同学稿件的渠道,是否就是「编辑身份」本身。素材中未披露抄袭行为的具体发现过程与证据细节,仅提及“网络反映”和“查实”。
袁同学还指出,这件事也伤害了西北政法大学同学的利益。校方称会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学术诚信教育,强化校内学术阵地的管理。截至目前,西北政法大学对《国际法探索》编辑部其他人员是否追责,素材中没有相关信息。
三、近期学术诚信事件密集曝光
这起事件并非个例。近一个月里,不少学术不端事件在公众视野中集中出现:
- **2026年9月30日**,科技部表示牵头开展学术不端撤稿论文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本系统撤稿论文常态化核查处理机制,进一步压实科研单位主体责任;
- **2026年10月1日**,Bioengineered撤回了中国学者112篇文章,主要原因是数据完整性存在异常。撤稿声明称,尽管作者提供了原始数据并回答了疑问,但这些内容仍未能充分回应相关关切。撤回的文章将继续在线发布,以保留学术记录,并在每一页添加「Retracted」数字水印;
- **2026年9月**,学术打假博主发布视频,讨论中科院一篇Nature论文的科研诚信争议。通讯作者已主动承认课题组论文存在造假问题,并推动撤稿。
这些事件都指向一个核心问题:当拒稿稿件没有清理机制,当发表压力与评价体系相挂钩,学术不端的防线到底卡在哪儿?
四、期刊「清理拒稿」难在哪?
袁同学的建议挺简单的,可落地时涉及很多方面。拒稿稿件是否得定期从编辑系统里删除?编辑个人是否还能继续访问这些稿件?如果稿件已经进入外审环节,审稿人手中的版本又该怎样处理?
目前,素材里没有提到《国际法探索》编辑部是否按规定清理或留存稿件,也未提及俞某某是否对袁同学进行过直接道歉或者赔偿。这些问题还没解决,袁同学那句“不要流转在编辑手上”正好戳中了学术不端防线里最容易被忽视的一环——不是每篇拒稿都会被抄袭,但每篇无人管理的拒稿,都可能成为下一个漏洞。
从西北政法大学的个案,到科技部的专项整治,从Bioengineered的112篇撤稿,再到中科院Nature论文的撤稿争议,学术诚信的治理正从“事后追责”迈向“机制建设”。但对拒稿清理这一具体环节,还缺少明确的制度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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